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孩子犯錯,我們是該適當的「訓誡」,但不是「責罵」。所謂的「訓誡」,是態度嚴正的指出他們的問題,不帶個人情緒,同時內心有強烈的、想教好他們的心情;而「責罵」卻是摻雜了太多大人的情緒。

也因此,「訓誡」的時間較短,目的達到即可停止;然而「責罵」的大多時間都是大人們在發洩情緒,此時間愈拖愈長,愈罵愈氣。舉例來說:孩子因貪玩去惡作劇欺負同學。老師可能氣炸了,先把這孩子狂罵一頓,再逼他去和同學道歉,再處罰他一個星期不准下課或抄寫課文十遍。

這就是「責罵」。在這過程中只看到大人們生氣的情緒,並沒有看到孩子有因此而深切自我反省,也沒有因此而學會怎樣做出正確的決定。他只有被告知哪裡做錯了,以及得到一個讓他感到痛苦的處罰。那麼下回在相同的時空背景裡,這孩子還會因貪玩再去欺負同學嗎?肯定是會的,因為他的心裡覺得已經為上回的錯事付出代價了。

他會害怕處罰,不代表他不會因為好玩再去欺負同學。我們只有處罰到表層的行為,卻沒有教到深層的反省,所以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總覺得孩子仍我行我素的原因。

而「訓誡」,是在這歷程中時時刻刻保有想教會孩子的想法。因此我們可能會扳起臉孔指正孩子,但是仍不斷和他釐清這件事的是非對錯。我們可以不用處罰孩子,但我們一定要教會他們對這件事情負責,並且讓他們學到深刻的教訓。

 

怎麼做?

 

我們該做的,首先是要修正他們的態度。當他們犯錯被糾正時,很多時候他們的反應不是羞愧,而是憤怒。所以我們要從化解孩子的情緒開始,可以這麼問:「你現在是在生氣嗎?」語氣可以委婉或是嚴肅,端看孩子犯的過錯大小、以及當時孩子表達出的情緒強烈而定。

如果孩子說:「我沒有在生氣。」那麼我們可以這麼說:「為什麼你看起來很不開心呢?」「你的表情看起來好凶哦,可不可以先深吸呼一下,換另外一個表情呢?」如果孩子說:「對,我就是在生氣。」那麼我們可以接著這話題:「你能不能告訴我,你為什麼生氣?」或是「但是我想和你用智慧來處理事情,而不是和你用情緒來處理事情。」

我們的目的是為了讓孩子卸下外層的防護罩,等到孩子稍微放下他的情緒了,才是真正打開了溝通的大門。此時,要說出能打動孩子心裡的話,也不是一件難事了!

其次,是教會他們反省能力。很多時候孩子犯錯時,他們都會指著別人說:「別人也有玩啊......都是他們的錯......是他們害我的......」所以我們要用盡各式各樣的方法,讓他聚焦在自己的錯誤上,而不是第一時間就想要逃避責罰、推拖找藉口。

我最常做的,就是讓孩子們換個角度來檢視自己。例如,我會請作業總是敷衍亂寫的孩子,讓他學老師嚴格的批改他自己的簿本;而每天小錯一直犯不停的孩子,我會請他嚴肅的罵自己十句......神奇的是,當孩子有機會扮演檢視自己錯誤的角色時,他們往往會拿出更高的標準來批判自己;同時,對自己的指責也比大人的更加嚴格。有時候,孩子剛開始還嬉皮笑臉的罵著自己,到最後眼淚竟然就撲撲簌簌的掉了下來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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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香菇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